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二食堂整体托管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学院二食堂整体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二、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二食堂整体托管服务项目0元学院二食堂整体托管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4年3月至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4年3月至5月的缴纳
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4年3月至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4年3月至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
(略)
(4)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具有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单位:
(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起至2024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2.领取方式:
(略)
盖单位:
(略)
磋商文件。
或(线上获取:
(略)
(注明项目名称:
(略)
材料、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通过邮
件发送至邮箱:
(略)
(略)以发送邮件的方式:
(略)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潜在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略)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长沙汇通支行
(略):
(略)(略)
潜在供应商银行转账备注:本项目名称:
(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2、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
(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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