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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先锋村新建水稻合作社项目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先锋村新建水稻合作社项目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略)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68元
2.4建设内容:拟用地911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栋1F钢结构水稻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800.00㎡。设备购置包括原粗粮加工设备、精米加工
设备、风网、装卸车、运输带、变配电设备、消防设备及室外配套;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4年07月15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7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资质要求为: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钢结
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
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略)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和企业聘请其在本企业工作的证明材料;
3.3拟派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
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略).cn)”(略)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http://(略).cn/wenshu.html)(略)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略)
的不同单位:(略)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合同。
4.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略)"((略).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
(略)”上的“(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
年0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略)”中的《服务指南》(略)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略)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略)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略)
动程序,(略),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略)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略)
8.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
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略)
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
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cn/)发布。
10.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略)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略)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略)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略)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略)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略)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略)""中的《服务指南》
(略)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略)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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