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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2024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京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2024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南京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2024年度)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京东产业园8F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GXCG-2024CS-034ZX
1.2项目名称:(略)
1.3项目预算:人民币56.17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56.17万元
1.5采购需求:为采购人:(略)
(略)
(略)
分包内容
分包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1
分包一
2024年度南京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40
2
分包二
(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监理服务
16.17
备注: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分包投标,且可兼中兼得。分包一、分包二的项目经理:(略)
1.6合同履行期限:各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应监理范围内信息化项目全部验收完成止,详见采购需求。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略)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获取:(略)
3.1获取:(略)
3.2获取:(略)
3.3获取:(略)
3.4磋商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1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5日13时4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14时0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4.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U盘一份,两个标段分别装订成册。(另请提供电子标书(U)盘一份,U盘中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word版和PDF版,PDF版封面加盖公章),U盘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略)
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5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略)
7.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4公告媒体:(略)
7.5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8.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南京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2024年度)采购文件报名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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