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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一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设施验收报备专项报告任务

所属地区:新疆 - 喀什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新疆 - 喀什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兵团一(略)
(2)工程内容:兵团一(略)(略)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设施验收报备等相关资料补充。
(3)施工工期:2016年06月01日至2019年09月30日
(4)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水土保持监理
(1)补做监理规划
(2)补做实施细则
(3)补做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年报,每年12期月报,1期年报,
四年共48期月报,4期年报。
(4)补做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
2、水土保持监测
(1)补做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补做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报,每年4期季报,1期年报,
四年共16期季报,4期年报。
(4)补做监测总结报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验收鉴定书
(2)设施验收总结报告
报批流程:将补做的报告提交水务局,并取得验收回执后,(略)(略))所有上传工作为止。
备注:1.报价:含税费(税率:1%)、所有技术服务的所有审查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略)
(1)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元(大写:,含专家评审费);
(2)本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完成所有报告并获得水务局验收回执后,甲方在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即人民币元(大写:陆万伍仟圆整)。
(3)审查费用:乙方承担以上技术服务的所有审查费用。
(4)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收据。
1、技术服务期限:1、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在甲方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下,至该项目水土保持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回执为止。
2、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设施验收各项报告的编制,不对该项目手续办理进度造成影响。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①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②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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