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并结合《
(略))文件精神,
(略)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略)
二、工作成效
2023年,
(略)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6个,预算金额2740.52万元,采购金额2722.05万元,节约资金18.47万元,节约率0.67%。总体情况来看,
(略)在2023年度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认真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略)、提升服务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考核期内依照未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考核结果,
(略)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队伍建设有待于一步强化;二是采购节约率较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3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
(略)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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