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宇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略):GSZXLZ2024-CS-073/1)
一、中标人信息:标段(包)[001]
(略)宇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人:
(略)中标价格:39.90万元二、其他:供应商名称: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略)宇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一、
(略):GSZXLZ2024-CS-073/1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
(略)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并交付验收。
4.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颖、张莉军、王晓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
(略)
招标代理:
(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2024年06月14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和甘财采(2022)16号)的规定,
(略)(联合体)参加(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
(略)宇文
化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供应商(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略)宇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属于(工程、服务)
行业;承建(承接)供应商为(
(略)),从业人员_10
人,营业收入为_67.76万元,资产总额为_168.92_万元,属于(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
(略)
应商为(供应商名称:
(略)
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供应商,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
美业
供应商名称:
(略)
X
月期:2024年6月14日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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