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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港小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连(略)东港小学委托,就连(略)东港小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东港小学拟就连(略)东港小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春秋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1.(略):DXZB-(略)
2.项目名称:(略)
3.最高投标限价:545元/3类(春秋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其中:春秋校服1套最高投标限价:150元;夏季校服1套最高投标限价:135元;冬季校服1套最高投标限价:260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为了规范统一学生着装,现进行采购一至三年级学生校服,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6.服务质量: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略))、《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略))、《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略))国家要求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1.9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1.1—1.10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招标人:(略)
2.1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提供不少于2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投标人单位:(略)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被列入(略)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进入评标阶段(提供承诺书,见投标人承诺书)。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略)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略)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略)
2.开标时间与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注:每家投标人开标时间只可委派一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
3.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3.1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北京时间);
3.2投标样品接收地点:(略)
3.3投标样品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统一纸箱打包,纸箱必须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略)
3.5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衣由招标人:(略)
四、其他事宜
1.1招标文件获取:(略)
1.2公告期限:2024年6月14日((略)(略)(略)(略)发布时间为准)至2024年6月21日17:00分(北京时间);
1.3报名地址:(略)
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2024年1—3月的社保证明;
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4.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10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略)
5.其他事项:
5.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略)(略)(略)(略)上发布。
(略)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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