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赤峰市]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宝山路南段西侧(原刘探长烤肉)1-3层房产转让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元(略)南段西侧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19.75套内建筑面积(㎡)182.16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2043年12月31日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第1-2层/共3层
房屋户型以实际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
欠费情况欠水电暖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位置优良
其他情况
标的坐落元(略)南段西侧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07.41套内建筑面积(㎡)89.04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2053年12月31日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产类型住宅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第3层/共3层
房屋户型以实际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以实际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位置优良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元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共(略)银行支部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
(略)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接收的抵债资产,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法院裁定书,转让方拥有处置权,标的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至转让方名下。
2、标的状态:标的房产为闲置状态,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本次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交割事项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略)(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付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包括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及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过户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涉及两次权属变更过户,由原债务人变更至转让方名下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权属变更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土地出让金补缴,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5、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略)的;
(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
处置办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略)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24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
附件下载受让方申请书.doc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
其他
查看原文受让方申请书.doc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