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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公告】绿岛湖院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三次采购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现就“绿岛(略)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阶段,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基本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略)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医用氧(液态氧、气态氧)。
(2)如投标人为代销商,须提供与受委托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
(3)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略)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略)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必须有注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略)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略)”((略).cn/index.html),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略)查询”的,(略)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略)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提交2019年1月1日之后同类项目业绩。
(9)提交相关资格要求文件。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需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刘女士,电话:(略)3或(略)7。
五、附件内容:
绿岛(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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