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沛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4)XZHX004]
沛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www.gc-zb.com)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沛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
2、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4)XZHX004
3、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000元/例(包括手术耗材费用和100元/例的筛查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周期:2年。
5、内容:见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间(查询环节):谈判结束前。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卫生部门批准的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提供资质证明)
2、具有市卫健委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资质备案。(提供资质证明)
3、具有副高以上,能够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资质的本院主刀医师至少1名。至少有1名熟悉眼科手术期护理、手术室管理和操作的护理人员。每张病床配备不少于0.4名护士,并有适量的眼科辅助检查人员。(提供人员名单及证书)
4、主刀医师应具备近3年累计独立熟练完成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1000台以上,且无医疗纠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医疗机构应具备层流净化手术室,具有独立的眼科病房,眼科病床数能够满足开展项目手术的需要;(提供照片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6、配备以下开展白内障手术的基本设备:角膜曲率计、眼科A/B超声扫描仪、眼科手术显微镜、白内障显微手术器械、视力表、裂隙灯显微镜、眼底镜、眼压计、镜片箱、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和X光机;(提供照片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医疗机构应具备独立白内障疾病筛查的能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年度指标,定期下乡镇完成白内障疾病筛查任务;(提供照片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有意愿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救助手术(患者不在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的除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法
(一)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3.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送至徐州市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号。
3.2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谈判文件》附件。
四、谈判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 数额:2000.00元。
(2) 提交形式: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形式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交纳。
特别提示:现金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
(3) 账户信息:
开户名: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3203800101010000388041
开户行:江苏沛县汉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5)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沛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沛县金融中心A1幢3楼
联系人:苗培东
联系方式:18952108911
采购代理公司
名称: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
联系人:刘召娜
电 话:1585245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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