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略)人民法院关于拍
(略)舞水新城2栋103铺商业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
(略)舞水新城2栋103铺商业房产的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8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法院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
(略)址:https://
(略))公开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为
(略)5GB00032F
(略),建筑面积为28.57㎡。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6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加幅度
(略)。
二、展示、咨询与看样。本院已委托“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咨询联系人:
(略)
3、初步定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4:30-16:00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略)
三、权属异议。对拍卖标的物持有权属异议的,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与
(略)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四、利害关系人。本标的物的利害关系人(含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拍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对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权的,请务必于2024年7月12日前与
(略)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1、该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登记证;手续产权登记证的办理,由竞买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意见为准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
(略)(网址:https://
(略),账户名:
(略)人民法院),选择标的物,仔细阅读并确认《
(略)竞拍服务协议》后,按网络提示进一步完成报名过程。
竞价前,请确保竞买人支付宝余额充足,
(略)将在支付宝冻结3万元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作为标的款;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即行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方式:
(略)
九、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卖余款支付。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26日前足额缴纳。付款时请注明“
(略)舞水新城2栋103铺拍卖款”,
(略)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1)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产权手续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可自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15日内,向本院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
(略)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十二、支付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碰到因限额等致当天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确认书签署。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请买受人及时到
(略)人民法院签署《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再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等手续。
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络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略)
(略)络拍卖辅助机构:
(略),电话:
(略)(蔡女士)
相关信息,可在“
(略)(
(略).cn)”、“
(略)(https://
(略))”查询。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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