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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勘探部分劳务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南平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福建 - 南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八层西侧)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闽营采【2024-23-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9.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6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6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68
工程名称:(略)
(略)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勘探部分(包一)
(略)
工作内容
收费依据
劳务收费控制价(费率)
控制价预算额(元)
备注
1
实物工作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40%
496800
最终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说明: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费率)(含税,响应时税率统一暂按6%计算),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
2、上述工程勘察劳务费用包括以下费用:钻机设备进退场及使用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含食宿差旅费、保险费)、现场临时安全设施费、临时生活设施费、临时整平便道费、施工用水用电费及场地青苗赔偿费、利润、税费等。
3、采购人:(略)
4、总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工作量增减不作为索赔依据。
5、最终勘察劳务费结算审核价如超过(略),则按(略)结算。
6、(略)域:(略)(略)、武(略)、武夷山国家公园、洋口林场、(略)(略)(略)等8(略)约414公里(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9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9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92
工程名称:(略)
(略)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勘探部分(包一)
(略)
工作内容
收费依据
劳务收费控制价(费率)
控制价预算额(元)
备注
1
实物工作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40%
499200
最终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说明:
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费率)(含税,响应时税率统一暂按6%计算),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
2、上述工程勘察劳务费用包括以下费用:钻机设备进退场及使用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含食宿差旅费、保险费)、现场临时安全设施费、临时生活设施费、临时整平便道费、施工用水用电费及场地青苗赔偿费、利润、税费等。
3、采购人:(略)
4、总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工作量增减不作为索赔依据。
5、最终勘察劳务费结算审核价如超过(略),则按(略)结算。
6、(略)域:南平(略)(略)(略)(略)等4县市约416公里(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包:1预计总工期为20天,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预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不预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略))“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应于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至谈判地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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