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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 忻州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山西 - 忻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发布时间:(略):38:43
(略)项目特许经营者资格预审公告
(略):华境招【2024】066
招标项目所(略):山西(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项目特许经营者((略):M(略)(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晋发改交通发〔2024〕135号)文件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项目是《(略)规划((略)年)》中“4纵15横33联”中第一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东北(略)网规划中的第三横((略))和第四横((略))重要联络通道,已纳入《山西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山西省2024年重点工程。
项目位于(略)隧道,(略)线设折向东南,设桥跨过清水河、国道337后进入瑶芝隧道,(略)线到达终点,终点在瑶(略)相接。主要控制点有(略)(已建繁峙枢纽)、岩头乡、(略)、蒋坊乡、高洪口乡、瑶芝村。主线全长71.246km。
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略)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26.0m。(略)线-Ⅰ级汽车荷载。主要工程有:桥梁14037m/39座(含分离立交),隧道27080m/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枢纽1处(瑶芝枢纽),互通2处(繁峙南互通、佛光寺互通),U型转弯1处,天桥11处,通道22道;(略)1处(佛光寺(略)),(略)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略)1处,隧道管理站3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略).3743万元。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项目特许经营者。
2.3操作模式
(1)本项目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实施方式:(略)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类别,(略)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考虑认定为民营企业,(略)不宜认定为民营企业,(略)流通股部分不宜认定为属于民营企业。)
(3)投标人中标后,(略)人民政府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略)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养护维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管理权和养护维修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略)域内的服务设施(含加油(气)站、(略)(略)等)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经营性权利。鼓励中标人在项目(略)衍经济,取得的经营收入归中标人所有。
(4)中标人作为特许经营者应根据《(略)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略)(略)对本项目审批、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协议规定无偿移交给(略)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属于投资规模较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及收益情况,暂定项目合作期限(即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4.5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5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工日止,(略)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本项目的收费期最终以省政府批准期限为准)。收费期届满前,(略)收费期限的前提下,如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期限,对应调整特许经营期限。如建设期缩短,则提前进入运营,收费期不变;(略)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略)进行处罚;如因政府方违反特许经营协议或者项目范围变动或者为保护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历史文物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且经政府方批准,则收费期不变。特许经营期到期日原则上与收费期到期日保持一致。收费期届满前,(略)收费期限的前提下,如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期限,对应调整特许经营期限。
(6)(略)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略)人民政府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7)项目资本金总额为估算总投资额的20%(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略).3743万元,项目资本金则为209962万元)。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市县政府财政资金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金额最终根据特许经营者中标情况确定,(略)股权结构,(略)负责筹措。除政府方资本金以外的项目资本金必须为特许经营者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略)
(8)政府在建设期给予项目一定的投资支持,方式:(略)
2.5质量要求: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为: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3)运营养护目标: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运营养护标准。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的监督管理,(略)大检查或养护大检查及质量评定,养护检评质量指数必须达到80分以上。
(4)服务水平目标:运营期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服务水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略)项目特许经营者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略)法人资格
(1)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不得为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略))。
(2)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略)财务状况
(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近三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率低于80%。
(略)投融资能力:申请人(2023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85亿元人民币。
(略)民营企业股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类别,(略)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如申请人单独投标,应为民营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
(略)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略)工程(含在建)项目投融资业绩(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时间为准);
(2)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略)项目运营的业绩(以政府批复的收费文件时间为准)。”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认可。
(略)商业信誉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略)
(2)联合体各方合计应满足(略)投融资能力、(略)业绩资格要求;
(3)联合体中民营企业合计应满足(略)民营企业股份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出资比例加权计算的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
(5)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资格预审申请;
(8)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略)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联合体中标的,(略)中占股,共同与招标人:(略)
3.3.与招标人:(略)
(1)单位:(略)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略)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4.1获取:(略)
4.2获取:(略)
注:凡有意参与的资格预审申请,(略)(山西省)“(略)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略)场主体库注册指南。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略)(山西省)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栏目。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略)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辑器编制申请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略)。申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予以拒收。
5.3递交地址:(略)
六、资格预审文件开启
6.1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
6.2开启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8.1提出异议的渠道:
(1)(略)(http://(略))提出;
(2)纸质方式:(略)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略)》、《(略)(山西省)》和《(略)》上发布;
9.2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十、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交通运输局;
电话:(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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