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项目采购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项目采购项目于
(略):0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
(略).00元(不含税)/
(略).1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
中标份额为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
(略).60元(不含税)/
(略).51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投标报价:
(略).00元(不含税)/
(略).09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二、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6月17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
(略)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略):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
(略)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
(略)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
(略)
项目负责人: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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