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集团)
(略):
你单位:
(略)
一、为配合国际医
(略)开发建设,
(略)(略)结构,
(略)(
(略)-36-15地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
(略),南至36-15地块,道路全长约0.19公里,规划红线宽度12米,按
(略)支路等级实施。
三、
(略)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
(略)域控详规划、道路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
(略)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
(略)、
(略)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
(略),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浦
(略)(略)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
(略)(略)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
(略)浦
(略)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
(略)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
(略)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浦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略)(
(略)-36-15地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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