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福州车站旅客安检自弃物品处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略):FZCZ2024-51
本项目为福州车站旅客安检自弃物品处置项目采购询价,
(略)福州车站,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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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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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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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预估金额:2万元/年。
1.5项目要求:负责对福州站、福州南站旅客进站安检时查获的不符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略)局公安部公告第1号)规定的可随身携带、旅客自愿放弃物品,每半月上门清运处置工作。旅客安检自弃物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水果刀、剪刀、菜刀等金属刀具;锤子、斧子、锯子等其他金属类利器、钝器;2.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发胶、防晒化妆等金属罐体自喷压力容器;3.医用酒精、花露水、打火机油、指甲油、玻璃胶、油漆等等可燃液体、胶体、固体;4.灭虫药、鼠药、农药、消毒剂等各类化学制剂;5.充电宝、锂电池;6.电钻、电锯等电动工具类。清运处置频次要求:原则上两站每半月处置一次,处理量大或特殊情况根据我方要求临时增加处置频次。
2.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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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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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废旧物资回收或以废旧物资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等相关营业范围。
3.2资质要求:具备按照车站要求定期定时上门清运、处置的能力;具备上述处置涉及品类相应处理资质。
3.3业绩要求:近两年业绩无不良反应。
3.4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网址:
(略).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
(略)暂停项目询价资格的;(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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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
(略)”(
(略).cn)对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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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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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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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
4.3报价要求:填写完整的《安检查获物品处置报价单》、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密封包装后于公告截止时间前送(快递)至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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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未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和报价资料的,报价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媒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8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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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附件:《安检查获物品处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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