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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1)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由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发生调整,现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有关本项目后续招标事宜,(略)
站公告。
(略)受招标人:(略)
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略)
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略)(略)的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于2024年5月29(略)(略))发布国际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略)
格投标人参加投标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2、(略):(略)CG03C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产品名称:(略)
1(略)1台详见技术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
2激光扫描检眼镜1台详见技术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亲笔签字);
(二)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
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略)站截
图);3.(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略)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略)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效。
3.7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略)(略))((略)。)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3《单位:(略)
00分(北京时间)前来办理手续。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10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4.11获取:(略)
4.1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略)
4.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3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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