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方定于2024年7月9日上午10时,
(略),公开拍卖如
(略)标的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略)
标的名称:
(略)
用途
出租面积
(㎡)
租赁期限
起拍价
(元/月)
竞买保证金
(元)
备注
1
(略)
住宅
58.24
5年
7500
50000
租赁期间内每过2年租金递增3%
2
住宅
26
3
住宅
43.68
4
住宅
58.24
5
住宅
45.24
6
商铺
13.78
7
商铺
31.62
8
商铺
20.02
9
商铺
16
10
住宅
14.4
11
院内空地
192
情况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新租户的,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2、原租户参加竞买的,须经委托方确认后获得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无法开具租金发票及相关的经营证明。
二、拍卖条件:
1、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房屋租赁合同书》等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房地产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污染源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承担物业使用的安全责任。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6)委托人不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不提供水电供应。
(7)拍卖成交后,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按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再行移交。
(8)根据有关规定,最终拍卖结果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拍卖人在公示结束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间如因拍卖结果被宣布无效或取消的,按不成交处理。委托人、拍卖人退回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9)如
(略)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物业产权持有单位:
(略)
有意者,请于2024年7月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行账户(户名:
(略):
(略)0027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4年7月5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
(略)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展示时间:2024年7月3日、4日,标的物所在地,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方
(略)址:https://
(略)
(略)拍卖行
(略)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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