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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3年度首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略)
(略)人社局大数据比对,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等7家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略)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按规定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略)0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来访接待处:(略)
来信投递:(略)523(邮编:350007)

附件:(略)2023年度首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略)2023年度首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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