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第3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
(略):2024AFAFZ01059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31包: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
第31包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流、方林、俞勇、刘玮、孙宗植、刘伟菁(采购人: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0.98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
(略)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6转8638、
(略)、
(略)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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