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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雅遇公寓一楼商铺五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略)(略):浙(2023)(略)。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46.281700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首年租金挂牌价46.2817万元,第一至第二年每年租金相同,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逐年递增3%。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第一至第二年每年租金相同,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逐年递增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略)指定账户,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出租用途商业,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略)不得做餐饮(无明火油烟类除外)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招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以市场评估价为底价,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2、(略)在“浙交汇”(略)络动态报价,以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3、各竞买人应在参与拍卖前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的,竞得人须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完毕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并于缴清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书》。4、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租人重新组织公开招租。5、租金: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按(略),租赁期内前两年租金无递增,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6、承租方承租标的须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3个月的租金(取整至个位)作为履约保证金,(略)指定账户。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7、本次租赁权拍卖的房屋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后续装修改造方案须跟出租方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该标的物所有的相关资料无异议,并愿承担一切责任。8、竞买人须有相关商业运营或管理经验。9、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直接交纳。10、因经营需要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略)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11、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如需改变的,应当事先与出租方沟通了解,竞拍成交后装修之前先征得招租人的书面同意。12、如因政府拆迁或企业改制因素造成房屋不能租赁的,则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迁腾空,已缴纳的租金按剩余期限据实结算退还,承租方不能要求招租人对装潢或其他设备投入做任何赔偿。13、本次公开招租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凭报名相关资料在公告期满日(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1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方报名,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1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16、资产租赁方式:(略)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有
免租期时间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1、报名竞买者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竞买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略)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租赁协议(模板).docx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https://(略)
(略)联系地(略)2101
联系人:(略)
手机(略)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租赁协议(模板).docx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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