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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污染物(油污水处置)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begin-->项目概况
船舶水污染物(油污水处置)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吨
采购需求:为杜(略)船舶污染物直排入河,以提升污染物处置能力为核心,着力规范并提升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能力,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中心成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机构,针对转运处置的薄弱环节运用专业车辆到港口码头收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转移到生活垃圾接收点、污水处理厂和有油污水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所有环节详细记录,并上传,(略),真正实现船舶水污染防治全过程闭环管理。含油污水属于危化品,需要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合同服务期限:一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正式处置起始日至截止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信用江苏((略).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略)
③供应商具有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采购文件制作费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前向代理机构:(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响应文件制作递交方式:(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略)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略)
2.(略)查询,以便获取:(略)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响应文件的。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
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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