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
(略)(略)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略)受
(略)(略)委托,就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二、
(略):TZ-FNET-202401YP
三、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品种数
备注
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
根据国家级或浙江省级标准备案及生产的配方颗粒药品等。
提供配套调剂仪器租赁等伴随服务,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
★:
(略)实际需求确定。
四、合同期限: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年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
(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中药配方颗粒应按
(略),或其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要求。
3.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4.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与通知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中药配方颗粒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标准政策有更新的应从其规定。
5.截至响应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略).cn)和“
(略)”(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6.单位:
(略)
六、资格审查方式:
(略)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响应单位:
(略)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略)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获取:
(略)
3.采购文件售价(元):不收取
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十、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
(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招标人:
(略)
十三、联系方式:
(略)
采购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监管部门: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项目登记表
(略)(略)
(略)
2024年6月18日
普通附件:
项目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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