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及零排放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及零排放一体化投资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略)获取:
(略)
一、
(略):HBQT-F24009-SHDL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5615万元/年(含暂列项目2450万元/年)
最高限价:5615万元/年(含暂列项目24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1)园区现有运营项目
1.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运营简介:10000m3
(略);有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包含150m3/h
(略)、200m3/h
(略),
(略),有机污水主体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臭氧+BAF;5000m3/d回用装置,主体处理工艺为“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一级A标准,产生的浓水进
(略)(略)。
2.无机处理及应急联动项目运营简介:6*5000m3
(略);5000m3/d
(略)及配套5000m3/d无机废水回用装置,主体处理工艺为“无机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
(略)补水要求,产生的浓水进
(略)(略)。
3-1.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
(略)等):10000m3
(略)、4000m3/d预处理(预留1000m3/d膜)以及60t/h蒸发结晶分盐装置,预处理主体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离子交换+一级反渗透”,反渗透浓水采用“脱碳+除硅+砂滤+超滤+有机物去除+纳滤+蒸发分质结晶”,蒸发采用MVR工艺,处理后回用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
(略)补水要求,副产氯化钠满足GB/T
(略)《工业盐》工业干盐二级标准,副产工业Na2SO4达到GB/T
(略)《工业无水硫酸钠》标准中Ⅱ类盐合格品标准。杂盐率≤15%。
3-2.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高浓盐水-脱硫废水处理项目):主要处理中利电厂脱硫废水20m3/h,主体工艺采用“换热+两级沉淀除杂+砂滤+超滤+纳滤”,产水进入浓盐水二期蒸发结晶装置;根
(略)生产负荷,纳滤产水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氯化钠侧进一步分盐,纳滤浓水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硫酸钠侧经氧化后进一步分盐处理。
3-3.浓盐水零排放二期项目运营简介(高浓盐水-焦化高浓盐水处理项目):处理焦化厂产生的高浓盐水32m3/h(其中反渗透浓水18m3/h,纳滤浓水14m3/h),经除硬、除硅、除氟、脱碳、有机物去除后,进行纳滤分盐,纳滤产水及浓水分别经高级催化氧化处理后,进入浓盐水一期或浓盐水二期零排放装置分质结晶。
4.一期污水厂及污水回用项目运营简介(暂列)有机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预留5000m3/d有机废水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多功能池+AO+二沉池+混凝沉淀+臭氧+BAF”;污水回用废水处理高效沉淀处理规模为10000m3/d,膜处理规模20000m3/d,主体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回收率75%。处理后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
(略)补水要求,产生的浓水进
(略)(略)。
5.浓盐水一期零排放项目运营简介(暂列):12000m3
(略)、4000m3/d预处理以及40t/h蒸发结晶分盐装置,预处理主体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砂滤+超滤+离子交换+一级反渗透”,反渗透浓水采用“脱碳+除硅+砂滤+超滤+有机物去除+纳滤+蒸发分质结晶,蒸发采用MVR工艺,处理后回用水质满足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
(略)补水要求,副产氯化钠满足GB/T
(略)《工业盐》工业干盐二级标准,副产工业Na2SO4达到GB/T
(略)《工业无水硫酸钠》标准中Ⅱ类盐合格品标准。杂盐率≤15%。
(2)园区新建公共污水处理、浓盐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3)
(略)对外开发的污水处理、浓盐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按照股权比例开展建设、运营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长期(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作方式:
(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
(略)(略)向采购人: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工程、环境应急治理、环境保护或水资源专用设备制造等其一服务内容。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化工废水零排放蒸发处理运营业绩(含BOT、BOO),需附协议书或合同。项目建设及调试经验,不视为运营业绩。已签约运营协议/合同或中标,但未实际进场正式运营,也不视为运营业绩。
(3)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1)
(略)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略)兼容的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略)。
(2)采购文件获取:
(略)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09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
(略)、
(略)(安徽省)、
(略)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
(略)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略)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①
(略)进行投标文件解密;②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略)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特别提醒:潜在供应商查阅采购文件后,如参与响应,则需按采购文件获取:
(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4.监管部门:
(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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