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三期2024年招租公告
(略)项目三期2024年招租公告
一、资产位置:
江苏省
(略)
二、产权状况:
产权人:
(略)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资产明细:(1)商业:
(略)1号楼、3号楼及4号楼,共计32个铺位用于出租,具体租赁面积等商务情况由双方商定。(2)办公:
(略)4号楼27层,共计23个铺位用于出租,总建筑面积969.65㎡,整体出租。
出租现状:商业毛胚、办公简装,具体按单元现状由双方商议。
租赁用途:商业、办公,具体按单元情况在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违反租赁用途使用。
四、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一)租赁期限:商业根据业态形式,1-5年不等;办公合同期不超过3年;具体由双方在租赁合同约定。
(二)押金:商业押三付三,若特殊或连锁主力客户原则上不低于押二付二;营业额扣点形式的,则按月缴交。办公押一付三。
(三)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
商铺租金不低于27元/㎡/月。
办公租金不低于30元/㎡/月。
(略)层分户单元根据层高、朝向、采光、面宽、通达性等情况具体定价。
对于行业龙头、成长性较好的优质客户或知名品牌、资源优势客户或企业,
(略)业务审批权责约定另行报批后执行。固定租金形式的,按季度缴交。具体由双方在租赁合同约定。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略)(或自然人),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商业、办公使用。意向承租人承诺不得转租或将承租物业用于任何非约定用途。意向承租人承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意向承租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具体按招租方要求)。
六、招租方式:
(略)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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