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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右岸)儋州市营商建设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行政审批

所属地区:海南 - 儋州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海南 - 儋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营商环境建设局拟(略)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右岸)进行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略)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右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略)
邮编:571152
传真: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沿(略)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呈减缓的。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略))中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河道洪水标准,完善春江灵朗村段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水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选址合理性:无
清洁生产水平: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略)
环境质量与环境(略)站位海水pH、锌、化学需氧量、镉、铜、无机氮、总铬、砷、石油类、铅、溶解氧、活性磷酸盐和汞等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略))第二类标准。灵朗村下游700m(与徐浦水汇水前)、高铁桥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略))第二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水质较好。4、声环境质量现状灵朗村、宿老村的各时段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中Ⅰ类标准。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D1(灵朗村)、D2(宿老村)、D7(学村)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Ⅲ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施工机械应限制在(略)域内;重视施工机械性能的检查,降低机械事故发生机率;(略)域附近设置警示牌,同时公布对应单位:(略)
公众参与意见:海南省(略)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采取了三次公示。三次公示均未得到任何团体和个人提出的建议和反馈意见。公众参与的相关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版资料已存档备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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