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略)2024
(略)画廊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工程
(略)2024
(略)画廊建设项目已
(略)财政局以
(略)(略)-XM001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略)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28200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448.677981(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工程、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电气工程、灌溉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
(略)园林绿化
(略)(略)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本次招标采用(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2请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在发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至邮箱: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
(略)上传投标文件,
(略)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
(略)三层(
(略)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开标地点:
(略)
7.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略)@qq.com
日期:2024年06月19日
附件列表:
园林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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