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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梅江区吉祥路与横七路交界处以东吉祥安置区南区(东十地块)地下车库A989号车位不动产【证号:粤(2022)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48006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变卖)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广东(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3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二、变卖价格
1.本次变卖保留底价为第二次拍卖流拍价人民币57388.8元。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变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
2.变卖无需缴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请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交纳;对变卖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非优先债权人参加竞买,应依法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方式:(略)
3.变卖方式:(略)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应具备当地房地产(略)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略)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略)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略)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略))。
3.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报名前共同(略)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略))。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毁损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本院负责本标的物的清场,(略)络拍卖处置财产的特殊性,清场时间根据法院的工作安排进行,时间待定,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4.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特别提示:不动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在领取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并自垫付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所有税费。动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及垫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或垫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略)
5.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略)上公示。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络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略)
8.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宅基地地上房屋受让资格证明》提交(略)(略)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略)
9.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本人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提交(略)(略)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略)
1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11.受无地址:(略)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2.看样时间与地点:(略)
特别提醒:本院可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调整情况、所(略)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法院工作实际和报名人数,对集中看样作适当调整。
五、拍卖余款的支付
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后当天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案件拍卖款。(略)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以支付变卖余款的,竞买人亦须按照上述指定日期将全部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略)
六、财产交接与过户
1.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买受人有义务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略)
2.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本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七、其他提示
1.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的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充分了解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看样;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协助送达拍卖相关文书材料、财产交接等辅助工作。相关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变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变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拍。
4.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5.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八、联系方式:(略)
标的详情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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