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式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依次为:
(略)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
(略)
特此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
(略)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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