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荥经矿山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永久性用电箱变配电工程施工
变更(补遗)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次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补遗:
1、询价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合同文本第八条合同价款及支付(二)甲方按以下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内容:(二)甲方按以下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签约合同价的30%预付给乙方,乙方尽快组织施工。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费用至实际完成产值的80%。
3.工程竣工结算。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报第三方结算审计后,甲方支付工程费用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保修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的质保金。
现澄清为:(二)甲方按以下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签约合同价的30%预付给乙方,乙方尽快组织施工。
2.工程完成验收并通电成功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七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3.剩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保修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的质保金,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完成次日起计算),到期后一次性退还。
(略)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略)荥经矿山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永久性用电箱变配电工程施工变更(补遗)公告-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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