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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发布日期:2024-01-02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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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发布机构:(略)教育局
发文日期:(略)组配分类:公告公示
有效性:
(略)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略)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政策原文>>
2024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将于1月6日至8日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1月5日至8(略)区学考选考环境噪声控制时段。现就以上时段(略)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次学考(略)区设9个考点,分别是(略)第一中学、(略)秀州中学、(略)第三中学、(略)第四高级中学、(略)第五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嘉兴高级中学、(略)秀水高级中学和嘉兴技师学院。
二、以上考点周围、(略)附近所有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要求;1月5日晚8时至8日上午11时,禁止建筑施工作业,保障考生有一个安静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三、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都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四、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船舶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船舶必须遵(略)内河的禁航规定。
六、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为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12345市长热线、(略),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七、公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希望各单位:(略)
同时,(略),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略)民谅解。


(略)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作者: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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