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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FGZ01162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合肥港中派(略)码头一期工程设计招标补疑2
(2024BFFGZ01162)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五、通用合同条款”-7.费用与支付中第7.5条,现修改为“如专用合同条款要求设计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期满后,发包人应退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6月19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47秒
招标代理:(略)
(略):2024BFFGZ01162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港中派(略)码头一期工程设计招标补疑1
(2024BFFGZ0116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条款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招标文件P5条款3.7,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业绩要求是否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且联合体非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业绩?
答:是。
2.招标文件P57~58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每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设计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由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2个业绩(1个设计业绩、1个勘察业绩)为一组,认定为1个有效加分业绩?
答:是。
3.P58投标人荣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或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仅以联合体牵头人荣誉作为评审依据?
答:是。
4.本项目为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P37条款(略),本项目是否不适用?
答:不适用。
5.本项目为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P64条款2,本项目是否不适用?
答:不适用。
6.P78条款(略)中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安排、P90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一览表、P78条款(略)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关于服务期限表述不一致,以哪一条款为准?
答:以P90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一览表为准。
7.P4条款3.5投标人分项负责人要求:无;与P26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不一致,以哪一条款为准?
答:以P26附录5为准。
8.招标文件P74页,履约信誉(4分)中提出的“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或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该奖项或荣誉为个别地方的省勘协评选的结果,而国内勘察设计行业的头部的建筑央企设计院基本没参加类似评奖,设置4分,基本将央企设计院排斥出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条款不合理。本项目为传统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衡量一个勘察设计企业履约信誉的评级交通运输部相关评价更具效力,因此建议在上述条件外,增加亦可采用“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得4分;信用评价为A级,得2分;其他等级或无等级,得0分”,其更符合招标的公平竞争性。
答:经调研,荣誉颁发单位:(略)
9.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请问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略)
答:详见上述问题回复内容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1日10:00”;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3.开标地点:(略)
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现变更为“(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提供符合上述3.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提供符合上述3.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须由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荣誉”。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项目获奖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项目获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6月13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1分21秒
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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