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思想,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依据保障法保障条例及13710要求,按照《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版)》,我馆全面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免费开放场地:舞蹈排练室、书画培训室、器乐排练室、音乐排练室、非遗体验室。
免费开放内容
1、文化馆所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2、免费开放舞蹈排练室、书画培训室、器乐排练室、音乐排练室、非遗体验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
免费服务项目
1、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项目。
2、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3、培训基层文艺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
4、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延伸性服务功能
1、免费举办各类讲座、报告会、展览等公益性文化活动。
2、免费开展送文化下乡延伸服务。
3、免费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基层业务辅导服务
1、为各基层文化站(室)、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
(略)
2、不定期深入基层免费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业务咨询和辅导。
辅助性服务
1、配置饮水机、医药箱和雨伞等,提供便民服务服务。
2、开放时间:夏季8:30--18:30
冬季8:30--17:30
(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根据情况正常开放)
FF000E;()DD000E;EE000E;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沈燕 |
|
【联系电话】 |
13295602770 |
【客服微信】 |
19810640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