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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补充医疗保险综合福利保障计划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采购需要,现就“补充医疗保险综合福利保障计划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被保险人:中德银行员工,在保险期限内实行动态管理,具体以中德银行提供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员工补充门诊医疗保险投保人员名册》列明为准。
(二)投保期限:两年,保障期自2024年9月15日零时开始。
(三)投保险种及保障额度
1.基本险种
基本险种包括:重大疾病、普通身故、住院医疗、意外医疗、住院补贴、重大疾病或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交通意外(航空意外、轨道交通意外、高速列车意外、营运汽车意外、非商业运营机动车意外)。
2.附加险种
各供应商可在基本险种基础上,选择有利于中德银行员工团体门急诊补充医疗的险种。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略)”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德银行。
6.供应商与中德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德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德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未处于中德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略)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供应商具有行业准入资格和开办中德银行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所需业务资质。
10.供应商有过类似(补充医疗保险)的项目服务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与金融机构有过以往合作经验者优先。
11.供应商具有较强税收筹划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的节税避税方案。
三、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保险行业服务标准,承保供应商在确保理赔时效性的前提下同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上理赔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能完成案件理赔,并提供按季度上门理赔服务。
2.承保供应商可提供线上或线下等多渠道理赔方式:(略)
3.供应商需具备全国理赔服务的能力。目前我行机构所在地为天津、重庆、大连、济南(服务地包括但不限于上(略))。
4.我行机构所在地需由承保商配1-2名正式员工做为专职客户经理:(略)
5.承保供应商提供保险责任服务协议,合同条款符合保监会监管要求。
6.承保商必须提供正规全额发票。发票金额需与我行支付金额等同;发票金额应包含管理费和保费。
7.每年1季度前提供上年度我行理赔报告。
8.补充门诊医疗理赔范围为全国医疗机构就医或药房购药开具的正规票据,原则上不限于医保范围内用药。承保商负责为我行员工进行理赔费用核定、票据审核、理赔支付全流程管理服务。
9.承保商必须具备保监会获批资质,提供的产品符合保监会监管要求,并合法合规。
四、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24:00止。
五、报名方式:(略)
若有意向,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联系人:(略)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
3.资质认证证书扫描件。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为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企业内部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
2.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中德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略)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略)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中德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中德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4.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5.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待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启动行内审核及审批流程,通过后向确定候选供应商发放邀请函,未成为候选供应商的不再另行通知。
6.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成为候选商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7.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略)
采购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略)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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