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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淮海陆港枢纽中心零担快运中心3#楼L308、L309、L310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3#楼L308、L309、L310(略)HHCQ2024ZL0348A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略)3#楼L308、L309、L310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仓储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576.75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略)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租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捷、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略)
评估机构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72670.5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略)码:(略)MA268A71X7
出租方承诺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略)
特别告知
该处房屋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房屋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五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略)交付给出租单位:(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5.意向承租人已对租赁房屋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房屋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房屋自身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略)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略)(略))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略)(略)“相关附件”中,(略)报名(地址:(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略)(略)、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竞买人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5、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房屋产权单位:(略)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以下的,按照600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含2万)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3%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交纳。
附件下载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意向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租赁合同模板.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6、(略)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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