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茂路17-7号的房屋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于2024年6月27日10:00时起至2024年6月2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网址(略))进行对位(略)的房屋公开竞价活动,(略)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公告》,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略)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略)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略)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略)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略)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略)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该笔资产委托方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不予支付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受托方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方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委托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有关转让标的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资产所有权现已判决给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资产有房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期更名过户由转让方负责配合。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披露的标的物现状可能因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发生改变。以上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得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得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交接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时或过户后如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重新对土地进行测量,土地出让金及测量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部分无单独土地使用权证,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土地部门了解并查实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事宜并自行办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涉及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一切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略)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略)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略)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7.本次转让标的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确定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略)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此次转让价格。
十一、本竞买公告未尽事宜,(略)咨询。
咨询电话:崔经理:(略)
联系地址:(略)
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6月19日
尚未开始位(略)的房屋所在地:辽宁当前价¥0次围观点击查看内容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