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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通信设备)更正公告1[202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通信设备)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AFAHZ013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A包:
问题1:实施负责人(限1人)(略)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方向),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请求:针对质疑事项1,“实施负责人(限1人)(略)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方向)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实施负责人(限1人)(略)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答:本项设置是为了考察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力,设置合理,符合项目管理、施工实际需求。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2分。
请求:删除“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2分。”。
答:本项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且满足要求的厂商多于三家,不具备限制性。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3:评分项中人员配置:“2、技术负责人(限1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略)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1.5分。”上述评分项设置存在重复情况。建议删除“网络工程师”。
答:本项设置是为了考察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窄带集群通信基站建设,属于通信类施工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能力,且具有此类证书的技术负责人较多,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4:评分项中供应商业绩:“投标人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委托的应急通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该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求建议改为“投标人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委托的应急类或通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答:本项业绩设定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投标人是否参与过类似项目,是否具有该类型项目实践经验,是按期保质完成此项目的关键,市场满足此类要求的单位:(略)
B包:
问题1:本项目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通信设备)中,招标文件中第89页“低于成本价认定”条款不合理。
“投标人应合理报价,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20分钟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略)上下载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对方的付款证明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
请求:关于“低于成本价认定”的条款,建议采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修订)》(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修改后的条款如下:
低于成本价认定:
投标人应合理报价,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20分钟内)做出书面说明。
答:本条款是按照项目采购实际需求设置,是为了证明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不具备限制性。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2:评审标准,技术资信关于“资源保障能力”要求,“1.站点资源保障:为保障项目快速实施及后期维护中应对突发状况时的资源调度自主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本项目站点建设要求的租赁或自有存量挂载塔架、场地数量赋分。挂载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通信塔、雷达塔、基站塔、机房等。(1)租赁或自有塔架、场地站点数50个及以上,其余站点承诺按要求新设基础设施的,得5分;(2)租赁或自有塔架、场地站点数40-49个,其余站点承诺按要求新设基础设施的,得3分;(3)租赁或自有塔架、场地站点数30-39个,其余站点承诺按要求新设基础设施的,得1分。(4)少于30个的不得分;注:租赁或自有挂载塔架、场地站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源点坐标和合法证明材料(场地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或用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求:针对质疑事项1,强烈要求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源点坐标和合法证明材料(场地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或用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本项设定是确认站点的真实可用性,且站点可自建、可租赁,并未限制站点类型。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3:评审标准,技术资信关于“资源保障能力”要求,“2.(略)快速实施及安全运行,体现投标人资源保障能力及租赁(或自有)站址具有安全挂载条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站点资源的防雷保障能力建设状况进行评分。(1)提供40个及以上站点防雷保障检测报告的,得5分;(2)提供30-39个站点防雷保障检测报告的,得3分;(3)提供20-29个站点防雷保障检测报告的,得1分;(4)少于20个站点防雷保障检测报告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的站点防雷检测报告。”
请求:强烈要求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的站点防雷检测报告。”修改为“投标人标后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的站点防雷检测报告。”
答:该项设定是确保租赁或自有站点是否符合安全挂载要求及衡量投标人实施保障能力的考察依据,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4: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关于“2021年1月1日以来,(略)(略))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略)
请求:修改为“(略)(略)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略)
答:本条款主要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本项设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合理,且满足要求的厂商多于三家,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5: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关于“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以发证时间为准)的,得2分,满分2分;
请求:删除“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科技进步奖(以发证时间为准)的,得2分,满分2分;”。
答:本条款主要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本项设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合理,且满足要求的厂商多于三家,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6:评审标准,项目团队关于“项目经理:(略)
请求:删除“项目经理:(略)
答:本项设置是考察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本项目复杂、体量庞大、涉及业务需求深化设计对接、(略)建设、软件开发,(略)间要充分融合,相辅相成,(略)问题的能力。系统的合理分析、规划、部署、安全性能、上线运行、运维及信息安全等的稳定性等都是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故项目经理:(略)
问题7:评审标准,项目团队关于“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略)
请求:修改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略)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设置是考察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略)基站,属于通信类施工建设项目,项目经理:(略)
问题8:评审标准,项目团队关于“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略)
请求:修改为“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略)
答:本条款设置是考察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本项目主要目标是建成全省多灾易灾的370M(略)络,保障在无电力、无机房、(略)情况下的指挥通信,(略)对接,(略)络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略)络规划能力,(略)需求、完成逻辑结构设计、物理结构设计,(略)络进行评估测试,制定运行维护、故障分析与处理机制,(略)络提供正常服务、(略)建设实施,评分标准设置合理,(略)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人员较多,因此不予修改。
问题9: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关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包含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略)
请求:修改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略)
答:本项目业绩设定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投标人是否参与过类似项目,是否具有该类型项目实践经验,是按期保质完成此项目的关键,市场满足此类要求的单位:(略)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略)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通信设备)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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