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工程(朴园小学、岔河小学、北城小学、三十五中、齐鲁园小学、十六中、第十七中学、金盾小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明坡小学、三河口小学12所中小学护学步道改造:拆除现状草砖,更换为透水混凝土,
(略)侧绿化带,做景观提升,设置家长
(略)域,内置游步道,更换现状破损人行道板,修整现有树池,
(略)灯,校门两侧新增及修整绿化,现状弱电箱设置围栏保护、自行车停靠站拆除等),总投资995.55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2项目地点:
(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略)
2.5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招标方式:
(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4.1获取:
(略)
4.2获取:
(略)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
(略)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
(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2日9:30时,过时不予受理。
5.2递交方式:
(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
(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
(略)
6.1获取:
(略)
6.2获取: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7月23日09:00时,过时作废。
递交方式:
(略)
7.2开标日期:2024年7月23日09:00时。
地点:
(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略)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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