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医疗保障局,各医药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略)(以下简称“
(略)”)落地应用,经商有关部门,定于2024年6月30日24
(略)药品交易功能试
(略)试运行工作。为做好试运行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方式:
(略)
先期在
(略)(试
(略))开展试运行,在试点运行成功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开。
二、试运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
(略)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以及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和配送企业。
(二)产品范围。
(略)(略)(以下简称“
(略)”)
(略)采购目录内全量产品。
(三)业务范围。药品采购交易的全流程业务,包括三方配送关系建立、院内目录管理、产品议价、订单采购、配送、收货等交易流程。
三、试运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30日17:30起,
(略)关闭试
(略)全部医药机构采购订单新建和提交功能。
(略)(略)未完成的订单,可继续完成配送、收货入库等相关操作。
2024年6月30日24时起,
(略)药品交易功能,试
(略)(略)开展药品采购相关业务。
四、试
(略)试运行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用户注册认证。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8日,试
(略)的,可直接使用,无需另行注册。
(略)址:
(略)-网上服务大厅(https://
(略).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
(略)(
(略).html)映射链接。
(二)医保业务编码维护。
(略)产品数据库采用国家医保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作为基础数据。试
(略)各医药机构、
(略)(网址:https://code.
(略))完成医保编码信息维护工作。未获得医保编码的医药机构将无法通过角色认证,
(略)、交易、使用等业务。
(三)数据校验。2024年6月24日前,
(略)。各相关用户应在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
(略)完成药品信息复核确认,如发现数据错误、遗漏请及时反馈。
(略)(略)内查询,
(略)内提供查询链接。
(四)采购前数据维护。
(略)试运行期间采购交易,各用户应在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
(略),完成配送关系维护、药品议价管理等工作。
(五)药品货款结算。
(略)试运行期间产
(略),试
(略)药品集中结算暂停;
(略)(略)内未完成结算的订单,继续按原方式:
(略)
五、有关要求
试
(略)医保部门要协调指导督
(略)内的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按照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试
(略)(略)试运行前应做好药品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保障临床正常使用。
(略)药品交易功能上线应用后,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试运行期间无法进行线上采购的医药机构,应线下联系配送企业紧急供应,
(略)内做订单补录。
(略)操作手册,实际
(略)。
医疗机构、零售药品、药品生产代理和配送企业可按照问题类型通过以下方式:
(略)
技术问题反馈电话
(略)注册问题客服电话:
(略)(马工)
招采技术问题客服电话:
(略)(张工)
技术问题QQ群号(待系统稳定后解散)
药品生产代理企业:
(略)
药品配送企业:
(略)
医疗机构:
(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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