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有物业引商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自有物业引商置换规范管理的通知》(中电信湘【2015】306号)、《
(略)履约的通知》(中电信湘【2016】370号)文件精神,按照原引入商年度发展及置换履约情况,结合引入商协议到期时间,
(略)现对
(略)店公开选择合作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店面情况:
进驻厅
地址:
(略)
面积
参考年店面价值(万)
(略)店
(略)
约100平方
(略)
合作基本条件
1、置换条件
在核心商圈
(略)次商圈有等价值店面,
(略)补贴门店;
(略)补贴,但入驻后承诺放弃补贴的门店,也可作为置换店。置换店可以是一个,也可以由多个组成。
(2)暂无符合要求门店置换,或置换店资源不足,可承诺在3个月内,按公司要求在指定地段开店置换(签订协议即缴纳2万元保证金,2023年5月31日前未按时开店的次月退出自有物业并扣除2万开店保证金;按要求兑现置换门店的,一个月内退回2万元开店保证金,或转入履约保证金)。
2、根据《
(略)履约的通知》(中电信湘【2016】370号)精神,
(略)自动考核结算,合作商预交履约金(门店总价值的两个月),作为月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款。
全额履约置换模式:销量积分月保底目标及履约考核单价:
进驻厅
厅内年目标保底积分
缴纳租金
履约考核折算单价
(略)店
33333
全额履约
3元
注:
(略)有效发展标准。
3、其他条件:
具备相关工商、税务资质,从事三年及以上通信行业终端或
相关经营经验企业法人或个人。
诚信经营,无违规或其它不良纪录,愿全面与电信合作、全
力拓展电信业务,有创业激情和开拓意愿的合作伙伴。
(3)友商TOP代理商;其中已与电信合作,入驻过电信自有物业且在自有物业经营期限达到一年以上,业绩优秀的合作商,优先考虑。
4、一经发现驻店商有员工或属员工亲属关系,取消驻店商资格。
四、合作商报名要求:
凡报名比选需缴纳1万元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未选上者当月无息退还。
(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置换店房租合同复印件,合同有效期应包括2025年全年。
申报表(见附件)。
五、引商的日程安排
引商公告及报名。2024年6月12
(略)、
(略)和门店实体公告等发布引商公告并向代理商进行邀约及宣传。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17点之前,报名地点:
(略)
公开比选商议:由公司根据整体报名情况确定时间、组织公开比选商务谈判,依据合作商企业资质、投入门店资源、
(略)、业务量承诺及置换等方面进行综合确定拟合作代理商。
经公开比选公示,不影响公示结果的,与合作商签订引商入店合同。
签订合同前,将进驻前要求缴纳的服务保证金、置换诚意保
(略)(略),交款凭证由纪检监察室审核。
联系人:
(略)
(略)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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