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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精鼎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6月20日,(略)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486m2;建筑面积为486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100万一期投资80万元,年生产导热硅胶片5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写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了(略)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于2024年3月29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1
设备名称:(略)
规格/型号
环评申报数量
一期投产数量
未投产数量
所用工序
1
搅拌机
15KW容量50L
2台
1台
1台
搅拌
2
压片机
XK-230*630
1台
1台
0台
压片
3
烤箱
1.4KW
2台
1台
1台
烘烤
4
压延机
4.5KW
2台
1台
1台
压片
5
隧道炉
13m*.2m*1m
2条
1条
1条
烘烤
6
真空机
5.5KW
1台
1台
0台
抽真空
7
裁片机
ZHWY-550
3台
3台
0台
裁切
8
空压机
1.1KW
1台
1台
0台
辅助设备
9
导热测试仪
/
1台
1台
0台
检测设备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导热硅胶片50吨,未投产的设备有:搅拌机1台、烤箱1台、压延机1台、隧道炉1条。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13765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抽真空、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投料工序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搅拌、抽真空、烘烤工序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搅拌、抽真空、烘烤工序中采用乙烯基硅油、导热粉、色粉作为原料,投料过程中会逸散少量粉尘;污染因子是颗粒物。搅拌过程中为糊状常温搅拌,搅拌作用是使原材料混合均匀,提高其塑性和流动性,使导热粉在硅油中有更好的分散性,搅拌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只是物理搅拌混合,无需添加交联剂、架桥剂或硫化剂等材料,原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搅拌过程中会有少量空气进入,在常温状态下,使用抽真空设备将空气抽出,每次抽取时间为3min,抽出的空气中含有少量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导热硅胶片压片过程中会覆膜,使用的薄膜为PET离型膜,PET离型膜在烘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投料、搅拌、抽真空、烘烤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废气,该类废气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同时有机废气无组(略)内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04月24日-04月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略):QD(略)G1)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硅油桶)暂存于固废仓内,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能:导热硅胶片34吨/年,未投产的设备有:搅拌机1台、烤箱1台、压延机1台、隧道炉1条。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6月20日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7月18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精鼎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8.7MB,下载次数1
附件2:精鼎自主验收意见.pdf7.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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