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是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
(略)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1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执行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录用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略)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时间节点)。
(七)限以下专业报考:B0101哲学类,B12管理学,B03法学,B04教育学,B05文学,B06历史学,B07理学,B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B13艺术学。具体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招考目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党政和教学部门秘书岗(行政管理岗),招聘的人数为14名。具体岗位和工作所
(略),由学院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略)
(略)上报名的方式:
(略)
(三)报名材料
1.《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
(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PDF格式);
5.请严格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专业代码”方式:
(略)
6.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重点审核报考者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和时间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
(略)站(https://
(略).cn/)和全国事业单位:
(略)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略)
(一)考试确认与准考证打印
1.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6: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
(略)
2.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自行到全国事业单位:
(略)
(二)笔试
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
(略)
笔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
(略)站和全国事业单位:
(略)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略)
对于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当场告知报考者,同时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考察人选的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签名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
(略)站公布。如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我院另行组织有关岗位的面试。
(六)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须自行到
(略)(略)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
(略)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学院非编合同制行政岗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按有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略)
咨询电话:人事处
(略)(曹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略)(余老师)
广东警官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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