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略)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略)文明办计划招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遵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服务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9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
(略)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
(略)
5.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
(略)的标准(含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个人缴交部分,单位:
(略)
(二)聘用期间由单位:
(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2.报名方式:
(略)
(略)络报名方式:
(略)
(二)资格审查
由
(略)文明办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能力测试环节。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再通知。
(三)能力测试及面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
(略)文明办组织进行能力测试和面试,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能力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
(略)
(五)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
(略)文明办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
(略)
(六)聘用
对考察(政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
(略)文明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聘,并解除劳动合同。受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如因体检、考察(政审)、试用期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可以从考试成绩较好的应聘者中择优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
(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
(略)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由
(略)纪委监委派驻中共
(略)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工作日咨询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本公告由
(略)文明办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
(略)文明办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报名表.wps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441_NU8kbl.png) |
【联系电话】 |
18856926153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