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交易公告]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略)(陕西省(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SXD2024-AK-016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略)
品目名称:(略)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略)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09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铁佛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合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略)(陕西省(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略)(略)),(略)(略)(略))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略)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单位:(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6月20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