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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关于认定2024—2025学年度福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教育局关于认定2024—2025学年度(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略)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根据《(略))精神,经研究,同意认定(略)旺旺幼儿园、(略)宏路春天幼儿园等72所年检合格且保育教育费不高于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普通园最高限价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为2024—2025学年度(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即2024年9月—2025年7月,在认定有效期内不得擅自退出普惠性行列,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各园应在园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公示栏,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等信息,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认定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违规办园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幼儿园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将责令无条件退还政府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略)幼儿园要加强(略)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规范民办幼儿园的依法诚信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附件:(略)2024—2025学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略)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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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4—2025学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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