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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滁河河道管理处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1(略):NJJC-2024ZB06301.2项目名称:(略)
1.4预算金额:68.5万元
1.5最高限价:68.5万元,超过最高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6采购需求:负责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负责设施设备(略)域内环境
保洁、绿化养护等,负责防汛值班、防汛演练,根据码头运行管理需求或采购人:(略)
相应的备品备件和设施设备;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略)
命、物资调运,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期间,供应商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运行管理项目无关
的经营活动,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略)
方式:(略)
(2)①(略):http://(略)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略)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略)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略)-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略)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A、支付宝付款码详细咨询电话:(略)-0;B、开户银行及账户:公司名称:(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略)’首页(https://(略))‘(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略)页面(http://(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略)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
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略)
签字并盖单位:(略)
(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
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本次采购公告在“(略)”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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