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批准,现对通榆河榆西大桥南段部分枯死意杨树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概况:
(略)
项目地点:
(略)
处置目标
竞标底价
(万元)
竞标保证金(元)
竞价开始时间
1
通榆河榆西大桥南段
173株枯死的意杨树(具体处置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62
10000
2024年7月8日09时
二、处置要求:
1、资产按现状处置,竞标人需要到资产持有人处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标人如参与报价视同已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并完全理解竞标文件,竞标成功后须全面响应竞标文件的要求。
2、按招标人:
(略)
3、本次处置的对象已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4、成交人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成交人在
(略)内,应注意工作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拆除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房屋倒塌等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相关赔偿,资产持有人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相关赔偿。
6、成交人发现闲杂人员进入
(略)不及时制止,由此造成处置物品哄抢、被盗等情况,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成交金额交纳方式:
(略)
四、竞价方式:
(略)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20分钟内各竞标人按竞标规则自由竞价。
2、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
3、当一个标段只有一人参加竞标时,竞标报价时至少加一个加价幅度方可成交。
4、竞标服务费不计入报价,额外支付。
五、保证金交纳、处置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本次竞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处置标的及概况”)。
2、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略)退回,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处置合同”。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时
六、竞标人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标。竞标人应先与资产持有人预约实地勘查,竞标人应在参加竞标前做好一切标的物的咨询和勘查工作,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和形态,且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
七、竞标人报名方式:
(略)
1、凡自愿参与竞标的自然人和单位:
(略)
2、竞标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竞标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时
八、竞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
(略):
(略)76889。(按资产成交价计)
九、合同签订和成交公示期限
1、竞价人中标后3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资产持有人签订《资产处置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5%),汇入资产持有人指定账户(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完成签约手续,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成交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处置,
(略)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仅就资产持有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竞标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标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资产持有人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标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标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持有人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一、质疑或投诉程序:
竞标人认为本次竞标文件、竞标过程和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资产持有人或招标代理:
(略)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
(略)
十二、联系人:
(略)
资产持有人:
(略)通榆河管理所
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管部门:
(略)水利局、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投诉受理部门:
(略)水利局、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方式:
(略)
(略)通榆河管理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竞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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