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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真石漆维修工程劳务施工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FW(略)8/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略)
标段/(略):FW(略)8/01
项目性质:承接项目分包采购
报价方式:(略)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略)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审时间:(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30
公示结束时间:(略):3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外墙真石漆维修工程劳务施工评审结果公示一、项目名称:(略)
外墙真石漆维修工程劳务施工项目,(略)第一洽谈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略)(参选报价:(略).8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略)(参选报价:(略).86元);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联系人:(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被异议人名称:(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比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略)

2024年6月20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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