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招标文件获取:
(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9:30
(略)(陕西省)获取:
(略)
一、
(略):SNCG-FM-
(略)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西安工程大学所需2024年度安保服务采购
包1:西安工程大学所需2024年度金
(略)安保服务
包2:西安工程大学所需2024年度临
(略)安保服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
采购方式:
(略)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08.6万元
包1:人民币147万元
包2:人民币161.6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
(略)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
(略)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
(略)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投标人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
(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取:
(略)
招标文件获取:
(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30
(略)址:电子投标文件(*.SXSTF)
(略)(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
开标地点:
(略)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略)(陕西省)(
(略))的“服务指南”栏目“下
(略)”中,免费下载“
(略)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陕西省)(
(略)),选择“
(略)—
(略)—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
(略)将予以记录。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须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1
(略)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见本章第十四条第5款备注(1)〕。
5.投标人须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
播放器下载链接:
(略)
(二)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略)
1.采购单位: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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