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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博雅园东侧道路建设工程(永安中路-旺池路段)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建设工程((略)-(略)段)施工资格后审公告2024-06-(略)(略)建设工程((略)-(略)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建设工程((略)-(略)段)(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略)建设工程((略)-(略)段)位于海(略),路线环绕在建的金石博雅园地块,(略)位于博雅园、明道幼儿园地块与华府天地、润洋花园地块之间,(略),(略)北侧小焦港河西侧,道路全长约480.087m。该标段投资约631.28万元。
(略)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略)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10月16日(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略)建设工程((略)-(略)段)施工,(略)、排水、通信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无;
(2)2022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3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4)2024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略)(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6)投标单位:(略)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略)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略)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略)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略)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略)(略)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略)城乡建设局《(略)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略)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略),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略)(略),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投标报价得分(99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C=A2×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86%。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略)
2.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3.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1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略)
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肖波(略)相关负责人为:陈鹏飞(略)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电话:(略)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略)5邮箱:(略)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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